各年级同学:
根据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评选办法》(大工物学字〔2012〕18号),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1-2012学年大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现已开始,为做好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
二、评选奖项及名额
(一)优秀学生标兵,不多于8人,详见评选条件。(本年度自立自强标兵已在5月份评选产生,本次不再进行评选)。
(二)优秀集体标兵,不多于2个,详见评选条件。
三、评选条件
详见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评选办法》(大工物学字〔2012〕18号)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评比采取个人申报制,根据评选办法的条件,填报附1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申报表》,限一页,可另附事迹材料,其中所获奖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。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,12月14日上交至物理学办217室。学院将组建评审小组,结合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评选办法》(大工物学字〔2012〕18号)相关要求,进行书面评审。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评选办法物学字〔2012〕18号.pdf
附件1: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集体标兵申报表.docx
关于评选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1-2012学年大学生标兵评比的通知物学字〔2012〕19号.pdf